雙糧以及年假
多謝 閣下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員以連續性合約受僱滿整個酬金期,便可獲得年終酬金。酬金期應根據僱傭合約內指明的期間,如果沒有指定,則以農曆年度計算。
僱員在一個酬金期內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3個月,可按比例獲部分年終酬金,但須要符合以下條件:
(1) 在酬金期滿後仍然繼續受僱;或
(2) 被僱主解僱(但並非因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逾期不支付年終酬金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
在受僱每滿12個月後,僱員須於隨後12個月之內放取應得的有薪年假。年假日期應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後指定。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如僱員受僱滿整個假期年而仍未放取有薪年假,則不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僱傭合約,僱主須支付工資給僱員以代替未曾放取的年假,而在計算該等年假薪酬的每日款額時,應以「終止合約的日期」為「指明日期」。
如僱員在個別假期年內只受僱滿3個月但不足12 個月,除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須支付按比例計算的年假薪酬給僱員。
根據 閣下提供的資料,僱傭合約有年雙糧條文相關規定,則支付時間是要跟隨合約內指定的日期,這裏需釐清 閣下是否已受僱滿一酬金期,故請提供更多資料才能正確解答。按一般情況下僱員自願離職後,不能以僱主慣性拖糧為由將辭職改為變相解僱並作出追討按比例雙糧。
另外,假設 閣下前僱主於你離職後才指出有薪年假須於隨後12個月內放取,否則取消,如僱傭合約沒有註明或事前並無知會員工相關安排。這是剝削僱員“法定權益”, 閣下可前往勞工處登記作申索。
由於 閣下提供的資料不足,故只能作出一些假設。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 / 邱先生 / 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