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遲到早退每分鍾以月薪除26日除8小時除60分鍾
例我有10000元月薪,工作時間為9:00-18:00
12月遲到早退:300分鍾公司扣薪
每分鍾扣:10000元÷26日÷8小時÷60分鍾=0.8元
扣薪300分鍾合共:0.87x300=240元是否合理?
假設
• 薪酬:月薪10,000元,休息日有薪
• 在計算你扣薪前的12個月期間賺取的工資:120,000元,包括工作所賺取的工資及假期款項
• 在該12個月內放取的假期:71天全薪假期,包括-
52天休息日
12天法定假日
7天年假
不予計算的期間及款額
• 因為僱員在該12個月內沒有因放取假期而獲支付少於全部工資,故須剔除的期間及款額均為「0」。
按12個月平均數計算的疾病津貼
• 計算在該12個月期間所賺取工資的每日平均款額:
120,000 (元) / 365 (日)= 329元/日
•你現在的情況,329元/日 除以 8小時/日 再 X 5小時(300分鍾) ,應被扣205.6元
這樣算比較合理。
不過一個月遲到早退5個鍾,有沒擔心老細比三張warning你,然後講Bye Bye?? >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