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老闆克扣佣金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January 16, 2018, 11:36 (2975 天前) @ Kimmy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佣金是工資的一部份,而僱主應與僱員協商妥佣金計算和發放的細節,即書面合約或雙方協定。就你的情況而言,雖無佣金方面書面條文,但有雙方協定這亦屬合約的一部份,假設 閣下入職時 貴公司一直以或曾說出合約簽好後的下一個月發放佣金為慣例(雙方協定),如此任何一方要更改以上規定便要得到對方的同意,否則便屬違法。
下列法例條文可供參考:
僱傭合約: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2.pdf
工資: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3.pdf
因此,我們認為公司需依照慣例,在合約簽好後的下一個月發放佣金給你,理據是僱主違反僱傭合約的雙方協定。 閣下可先向僱主反映法例的規定,如有需要 閣下再透過勞工處/勞審處等法律途經追討。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如需進一步解答則請提供更多資料。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3766儲先生/黃先生/邱先生/聯絡。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