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合約僱主不岀糧
本人在2017日12月13日開始上班到今年4月25號口頭説辭職並在同月30號離開公司,其間每月岀糧30000元,現在到岀糧日5月15日向僱主拎糧,僱主説因沒有一個月通知要扣人工,入職同離職時都無講過話要通知,我們之間也沒有任何合約,其後僱主改口説沒有一個月通知也要有7日,説是勞工法例,就算不説我也要知,僱主以為我己不想上班所以之前一直未提及要7日通知,所以一定要扣錢。
之後我就再問僱主,我在職其間説好了每個月8日假,但我第一個月沒有休假,其後有⼀個月只休了4天,那補假錢如何計,僱主説第一個月未過試用係唔會有補假所以沒有錢,而且30000並不是糧是佣金,現在僱主不打算給錢,給錢也不知扣多少,請問我要如何追討?是否一定要7日通知否則扣錢?補假又如何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