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有關於員工離職前年假及無薪假的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May 25, 2018, 15:52 (2846 天前) @ David Lam

多謝 閣下的查詢。《僱傭條例》中並無“無薪假”的相關條文,這一假期屬於僱傭雙方達成的協議。

就 閣下的個案,假設屬月薪,休息日有薪,則2018年4月工資計算公式:月薪 / 當月日數 x 27.5天,當然由於資料不足,需要 閣下提供更多資料方能準確解答。加上假若僱主或僱員任何一方不同意,無薪假是否能作為通知期的一部份亦存有爭議的。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2779 3766陳小姐/邱先生/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