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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任九天仍未簽約, 請問離職有什麼需要注意?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May 28, 2018, 18:25 (2845 天前) @ Nelnel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僱傭合約是指僱主和僱員訂立的僱傭協議。僱傭合約可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訂立,並可包含明言或暗示的條款。

就 閣下個案,假設已入職九天,即使未簽署書面合約,但已可說明僱主已正式聘用 閣下,因為合約亦可以口頭形式訂立。如 閣下選擇辭職,則要留意通知期的問題,在試用期內首個月內,終止合約可無需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相關法例條文: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
至於九天工資,按法例僱主最遲要在合約終止日或合約到期日後7天內支付,否則違法。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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