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離職
本人因十月二日上午有事向公司請事假,十月三日發短訊向僱主在請事假但沒有交代事假時限。到了十月四号,五号及七号。連續三天僱主發短信給我沒有回覆。到了九号僱主來電他對我說你已曠工而自動離職.但我對他說我要繼續請事假可能要我家事完成,會立刻回工作崗位。
到了十月十五日我收到公司發出的掛號信,我以自動離職需補償,給僱主代通知金事宜(我有立刻回復僱僱。
我想問:自動離職需要多少日?
我想問:我公司是否無理解僱?
我想問:我可否向公司追討代通或薪金?
我想問:我是否必須補償代通知金?
我想問:我可以怎樣做?
清高人指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