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有薪/無薪 by 梁小姐 , 香港, Wednesday, July 25, 2018, 18:37 (2787 天前) 本人於今年4月23日開始受僱於連續性合約。 如預產期昰2019年1月16日,是否只能享有10星期無薪產假?抑或是在受僱滿40周時(大概2019年1月28日)之後,產假可以有薪計算,而2019年1月28日前所放之產假以無薪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