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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有薪/無薪

by 梁小姐 @, 香港, Wednesday, July 25, 2018, 18:37 (2787 天前)

本人於今年4月23日開始受僱於連續性合約。

如預產期昰2019年1月16日,是否只能享有10星期無薪產假?抑或是在受僱滿40周時(大概2019年1月28日)之後,產假可以有薪計算,而2019年1月28日前所放之產假以無薪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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