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扣薪計算方式
員工工作合約未滿一年,由2017年9月至今年六月,五月份請假18日,工作13日。老闆在扣人工的時候運用的公式為:
15000/31X13=6290+5月1日勞工假484+2日例假=968合計7742
公司聲稱工作六天放一天,因此五月請假18日只能按照工作13日放兩天假計算。請問這樣是否符合勞工法?
員工工作合約未滿一年,由2017年9月至今年六月,五月份請假18日,工作13日。老闆在扣人工的時候運用的公式為:
15000/31X13=6290+5月1日勞工假484+2日例假=968合計7742
公司聲稱工作六天放一天,因此五月請假18日只能按照工作13日放兩天假計算。請問這樣是否符合勞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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