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一問 by T, Monday, July 07, 2014, 15:20 (4259 天前) @ 勞聯權益委員會 我由去年十月開始受僱,平均每星期工作兩天,每天大概九小時。所以我應該符合連續性合約的條件。另外,我想強調的是,公司方面長達四個月沒有主動聯繫我,而是我主動聯絡才說不用我工作。這其中有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