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要我引咎自動辭職
你們好,我是公司的會計員,我是不能在預期時間完成工作,有銀行資料未核對完成,我承認自己在時間性上的確處理不當,老闆要求我自願寫離職信工作至十月中,足夠一個月通知。
現在我每天也在加班趕回核對這些銀行資料,預計最小都要多5-6天時間,核數師已到,老闆要求核數師加多一人來幫忙處理,並說明要由我的薪金中扣除,我不知道其實他是否有權利這樣做,我沒答應他因我不懂,而且我工作了一年半,我們是沒簽合約的,聘請時都是口頭協議。原本在這件事情上我只想盡快解決盡快補救問題,故他要求我自動辭職我都算了,因為這樣我會失去按比例的雙糧,他原本口頭說會補回給我但反口了。另外在工作時間我有用過公司資源上網做私人事情,公司有監控現在說留低資料,說可以用這些資料告我工作時用了做私人事而令工作未能完成,我不知道這是否又能構成犯罪行為,其實很多同事也有但因為我現在有其他事情故一次給用作威脅我留下來工作。並說如月中前核數師核數不能完成的話便告到我破產,及說我去那裡工作都會找人去跟我公司說這些事,要我無好日子過。我被幾個人及老闆圍著說,很害怕我沒回應,我應該怎樣做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