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要我引咎自動辭職
多謝 閣下查詢。
關於扣薪,《僱傭條例》下有若干規定,詳見下網,但並無賦權僱主因僱員未能完成工作扣薪的規定。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三章:工資」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3.pdf
按法例要求,僱員在一個酬金期內按照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3 個月,可按比例獲部分 年終酬金,但須要符合以下條件: • 在酬金期滿後仍然繼續受僱;或
• 被僱主解僱(但並非因
犯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八章:年終酬金」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8.pdf
關於工作時間上網而導致未能有效完成工作是否犯法,本會對此說法存疑,然而僱主有機會因僱員某一行為無改善,屢勸不聽的情況下運用《僱傭條例》第九條即時僱僱員
《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九章:終止僱傭合約」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
目前閣下只需要做的是專心做去本職便是,至於將來就業轉工問題,實難以估計,但相信只要僱員以學歷、技能、工作經驗再加上良好、專注的工作態度,必然受到歡迎。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