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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薪病假

by Ms.Li @, Tism Sha Tsui, Saturday, September 29, 2018, 13:39 (2722 天前)

你好,想查詢有關有薪病假的資料

本公司有一位僱員於2018年2月21日入職,並在2018年9月20日辭職,最後工作天為2018年10月19日。
辭職後,該僱員於9月26日請了兩天病假,然後在9月28日再請2天病假(分別是兩張兩天病假的醫生紙)

請問此個案中的僱員享有有薪假期嗎?是否當連續4天病假,出4/5糧?如果接下來一直請病假至10月19日,其中的例假如何計算? 另外離職後,大假及勞工假可以在最後工作天前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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