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工傷?
你好,我受傷的情況應該不屬於上述的幾種情況,至於是否屬於工作時間內,公司的上班時間是由9:00am 至6:00pm,因當日是去客戶那裏工作,要10:00後到達,我受傷的時間是接近10點,是在客戶公司外面的街道。受傷之後沒有向雇主提及工傷,雇主亦無提及。之後睇政府醫生有說明是返工時受傷,但沒有報工傷。當時休息幾日後就上班,而且沒有保留頭幾次睇醫生的病假同收據。現在腳傷已成舊患,不能長時間站立或走路,我想辭職休養,但擔心需要自己承擔日後的檢查醫療費用。如果雇主不願報工傷,由我自己去勞工處報工傷的機會是否較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