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退休金問題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March 22, 2019, 14:32 (2548 天前) @ Giew

多謝 閣下的查詢。首先,香港現時並無設退休年齡,一般情況是指65歲或以上的僱員因年老而辭職(社會約定俗成:退休)。根據《僱傭條例》,亦只有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條款,並沒有「退休金」條款。當然,僱傭合約可優於《僱傭條例》的條件,包括設退休年齡、退休金等,但均需以 閣下所簽訂之僱傭合約為準,請提供相關合約內容方能解答。

假若 閣下為同一僱主/公司工作20多年,並遭解僱,是可享有長期服務金,計算公式為:(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X 2/3)# X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但款項需與強積金僱主供款部份對沖。
*僱員亦可選擇以他最後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以$ 22,500的三分之二(即$15,000)爲上限。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