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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問題

by 華山論劍天下五絕西毒 @, Monday, April 01, 2019, 15:21 (2538 天前) @ suki

本人做文職,因工作要把文件打包,要用梯把文件搬上放在架上,因一箱一A4纸重量的,後來我差錯腳由高空2米多高空向後跌,後面有箱貨的角位,撞到我條頸椎,腰就撞到箱邊貨物再凌空住,當時我的盤骨超痛,我怕變廢,頭又暈,身及手都痛,所以不敢動,同事call白車去了医院,現在是工傷。因為我頸椎及腰超痛,所以我有去診所覆診,每次也有病假紙的,我有把正本寄給他,副本给自己的。但公司居然给我一份没有公司抬頭的信件叫我簽,授權書,授權给保險公司。我不肯簽,他居然說我不肯,自有辦法。我聽到後,好像被恐嚇一樣,他們想冒認我簽一樣。我應該點做?同時,我坐車已經好辛苦要去覆診,公司叫我回去簽收支票作實,他們死都不肯,似想整死我一樣,所以我還未有錢用。我本來係家庭之柱,老公要照顧一對年幼子女,只有我上班的。現在工傷期間,我發覺自己的情緒病發作,所以,我要食消炎止痛,情緒藥及安眠藥才能安靜,感到迷忙,有點想自殘,但又不能。

《僱員補償條例》規定,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即使僱員在意外發生時可能犯錯或疏忽,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負起本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僱員補償條例》第 15 條規定,僱主在工傷意外發生或僱員患上該條例指明的職業病後,不論該意外或職業病是否引起任何支付補償的法律責任,僱主必須按期限以下列方式向勞工處處長呈報: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ecd/pco360.pdf (PDF檔的第8頁)

對於公司方面不明干擾,工友有權以私隱為由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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