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問題
謝謝查詢。有關妳公司要求妳簽名授權保險公司的文件,由於資料不足,不清楚文件的目故未能準確解答。一般情況下,僱員只需在勞工處調查工傷懷疑個案時作授權,並不須要授權僱主或保險公司查閱 閣下工傷病歷的需要,不過僱主有權要求僱員接受由僱主指名的註冊醫生進行身體檢查*,在完成檢查後,醫生則會擬備檢查報告*,送交僱主。
*費用由僱主支付
另外,有關工傷,僱主在一般情況下須負起《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責任。而遇上工傷時,僱員需要按以下程序處理。
1. 僱員立即通知僱主或上司及盡快醫治並向醫護人員說明受傷原因及經過。
2. 盡快告知僱主工傷的詳情,以便僱主向勞工處呈報。
3. 將求診和覆診的病假紙及醫療費收據正本,親身或由代表呈交僱主,自己保存副本。
4. 僱員須按勞工處指示前往職業醫學組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俗稱「判傷」(如適用)。
5. 工傷病假期間務必按醫生指示療養及休息。
6. 保存可證明僱傭關係的文件,例如開工及出糧記錄等。
而僱主的責任是按期付款(即工傷病假錢),款額為僱員遭遇意外時的每月收入與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期間每月收入差額的五分四,須在僱員過往獲付工資的相同日期支付,一旦僱主無合理辯解而逾期7天仍未支付有關款項,即屬違例,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提供更多資料並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