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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月7號出糧,今個月到呢一刻都未出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Saturday, April 13, 2019, 18:31 (2526 天前) @ 李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7天。

假設每月7日為 閣下工資期最後一天,即每月14日或之前僱主需用法定貨幣直接將工資付給僱員,方式包括:
(a)用支票、匯票或郵政匯票付給;
(b)存入該僱員名下的銀行戶口;
(c)付給該僱員妥為指定的代理人。

簡單來說,僱主4月15日或之後仍未支付工資予 閣下方違法。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儲先生/邱先生/陳小姐/嚴小姐/何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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