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遣散費服務年限計算方法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Friday, October 11, 2019, 11:13 (2345 天前) @ 叶子

根據《僱傭條例》,年資應由入職日起計算至終止僱傭合約日為止,而 貴公司以支付代通知金*在9月30日即時終止合約,該日後已不存在僱傭關係,故年資計至2019年9月30日。
*如僱員的僱傭合約是按照第7條以代通知金終止的,是該終止的生效日期。

當然,假若僱傭其中一方不支付代通知金,而是完成通知期,即工作至10月31日離職,則年資應計至2019年10月31日。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與本會職員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