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遣散費

by freeman @, Wednesday, December 04, 2019, 03:45 (2292 天前)

本人於18年工傷,現在工傷完結了。
告知公司下星期能上班,但公司說沒有適合崗位給我,
並說補回7天代通知金給我,意思就是解僱我。
我已任職3年,請問這種情況,公司是否需要給我遣散費?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