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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假疑問

by 劉俊雄(江兆泉議員助理) @, Wednesday, January 22, 2020, 21:10 (2241 天前) @ Bonnie602

本人2019年12月23日入職,未滿3個月
請問如每月享有5天假期,勞工假(即初一、初三、四)都會計較在內嗎?另因為未滿3個月會被扣錢,所以每月5天假期是另外分開計算嗎?

1. 貴老板有可能將法定假日平均分拆於一年的每一個月份裡面

2. 法假薪酬領取條件,請爬文: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4.pdf
如僱員在緊接法定假日之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 3 個月,便可享有假日薪酬。僱主最遲須於法定假日後的第一個發薪日支付假日薪酬給僱員。

3. 法假、例假為各自獨立的法定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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