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假計算方法
1. 無薪假即無薪假,不應指定無薪假為無薪年假,不屬相關權益,故扣除薪金亦應當作一般工作日扣除,而非以713方法計算。
2. 僱員於星期五及星期一請無薪假,缺勸兩日,而星期六日本為休息日(休息日亦有薪),那要以何理據將本應為一般休息日定為無薪假,並將該日視為缺勤而一併扣減工資?
3. 僱傭合約內可列明計算方式,優於法例的話固然理想,但如果計法劣於法例或計法有誤的話應以法列為準,所以並非公司在合約中列明計算方式就可以以該方式計算。唯現行條例中沒有無薪假的相關規定,需勞資相雙方協議。
如上述,將休息日定為無假薪明顯與原定的休息日有薪有衝突,如員工查詢時該如何合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