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年假歇業扣薪 與 日薪計算方法

by CMY @, Wednesday, March 10, 2021, 10:54 (1827 天前)

我於2月11日收到會計同事whatsapp通知放假到初八, 當中初六上午要返公司工作, 所以總共放了初五(1日)初六(半日)初七, 2日半。但是3月9日收到糧單寫扣我2天半日薪, 計算方法為 月薪/本月28日=日薪。請問:
1. 根據 CAP 57 《僱傭條例》, 是否公司無權扣薪而只可以扣年假, 而如果公司堅持扣薪是否可於離職後追討? 而最長可以追究的時段為?
2. 2月11日通知新年後放假並且沒有書面通知合法嗎?
3. 根據附錄「以12個月平均工資來計算有關法定權益」簡介及計算例子: 扣no pay leave的薪金計算方式並非 月薪 / 本月日數 而應該是 月薪*12個月 / 365日, 正確?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