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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問題:僱主沒有提醒僱員放年假

by B, Tuesday, April 22, 2025, 11:15 (318 天前) @ kk

唔太明白你既意思,只想講年假的確可以"過期"


勞工法規定ge年假係: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 12 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有薪年假的日數按僱員受
僱年資由 7 天遞增至最高 14 天”
第一年7日, 第二年7日, 第三年開始8,9 最多14日!


以上年假無“過期” 呢個講發。


但如果,你公司一入職就有12日年假, 當中5日就可以因“過期”取消。

唔知你明唔明

明,好清晰,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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