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病假條款
你好
是這樣的
因為最初簽約時是 沒有 “有薪病假”這回事,
所以合約上訂明 病假還是以僱傭條例為主到了後期 公司才多了“有薪病期” 這回事 但人事部沒有正式通知
所以合約上的條款是沒有改 依舊是根據 僱傭條款
只是本人打致電到工司問請病假時才得悉公司新增了“有薪病假”這事
但那時他們也沒有指明 甚至是提及 任何有關 拎取有薪病假是有次數限制的
最近才發現人事部寄回來病假批核 在備註上標了拎病假的次數
而且他們 不是每次都寄回 病假批核紙 所以最初也沒有留意現在發現了 致電回公司問 他們也說 “有薪病假” 是有次數的
超過了便像我上面說的 不論請一日或半日病假 都是 扣一日年假(如果有年假)或扣一日人薪金(如果沒有年假)因此。。我還能討回那些病假薪金嗎?
如果是半日病假扣一日薪金,是可以追討多扣的半天薪金。但全天的病假方面,就需要視乎是次病假是否合乎僱傭條例或者公司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