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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產假薪酬差額退還

by Violet Chiu @, 深水埗, Monday, March 21, 2022, 23:33 (1449 天前)

本人於2017年12月生了女兒,並於12月4日開始放產假,產假期間(共68天),當時公司發的是全薪。
最近收到公司通知要將當時產假的薪酬重新計算,將於未來的4月-6月的薪金中扣回當時薪酬的1/5以退還公司多發的產假薪酬,需要扣除的款額包括20217年12月發放的雙糧及津貼。
我有兩個問題希望能得到解答:
1. 公司4年後才扣回我產假時的薪酬是否符合勞工法例?如果是已離職的員工,是否一定要歸還該1/5薪酬?
2. 本人所在公司每月發的薪金包括基本工資、交通津貼、膳食津貼、通訊補貼和工齡津貼等等,每年12月會有雙糧, 但只計算基本工資的雙倍,如公司可以扣回之前的薪酬,那麼應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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