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苛刻條件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hursday, August 06, 2015, 11:46 (3867 天前) @ ALEX

多謝閣下的查詢,關心新聞報導可增加對事情的認知,事實上僱員在簽約合約後公司再作修改,必須經僱員同意方為有效。問題1.公司合約條件如低於法例以下進行,即違反法例要求,可按僱傭條例被檢控。問題2.僱主如使用勞工法例第9條終止僱員合約,僱員可經轉介至法庭,舉證僱主的所述行為是否正確,僱員可取回應得權益。
如有其他查詢,請聯絡本會權益幹事,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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