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矌工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August 31, 2015, 11:33 (3842 天前) @ 杰

多謝閣下的查詢,公司對全體員工宣佈行政通告,閣下沒有此項福利,存在有否合理性問題?按工作而言全員工應跟隨通告安排,上司以工作的針對性處理為理由,是否能平衡工作的需求呢,現階段理解都難以回應。其次,若公司以通告形式表述可算是指令性質。第三,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在以下情況,亦可以即時終止僱傭合約,而無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1. 合理地恐懼身體會受到暴力或疾病的危害; 2. 受僱主苛待;或 3. 已爲僱主連續工作不少於5年,而經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永久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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