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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期

by W, Thursday, February 04, 2016, 10:51 (3686 天前)

我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入職現公司,月薪出糧,年假跟勞工法例,放銀行假期,星期六每返兩週半日便放一週全日。我在今年一月請了三日無薪假期,公司扣薪如下:
底薪 X 12/(365 – 52 – 17 – 40.5) X 3日無薪假期

註:52日為星期日,17日為銀行假期,40.5日為全日及半日休息的星期六

請問法例是怎樣計算無薪假期?

月薪出糧不是應該以365日為分母?(即是:底薪 X 12/365 X 3日無薪假期)

謝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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