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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僱主按僱員要求讓僱員分開放取年假, 僱主可會違反僱傭條例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Tuesday, November 28, 2017, 09:32 (3024 天前) @ Alex

多謝 閣下查詢。如就“年假的放取”僱主與僱員已進行雙方協定,而雙方均同意『分開每次只放1至2天』,則以雙方協定為準! 因為上文法例亦訂明“如僱員要求,僱主可按下列方式給予年假”,假設分開放是 閣下要求或 閣下同意此安排,則僱主並無違返法例。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2779 3766黃先生 / 邱先生 / 儲先生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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