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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天工作 法定假期安排

by 柯小姐, Friday, December 29, 2017, 11:18 (2993 天前)

您好,
我公司是一間NGO機構, 中心上班時間為每周工時制, 而逢每星期日及星期一中心不開放定為休息日。

唯現在香港每年也有7日左右的法定假期跌落在星期一內,但公司應為星期日已放了一天的休息日(星期日), 所以並沒有抵觸勞工法例,該些法定假並不需要作出補假安排。而職員應為可以有5天工作的原因是因為將6天工作濃縮為5天,所以每天工時也相對加長了,即工作時間沒變但卻損失了所有在星期一的法定假。即公司換了個角度刻扣了職員的法定假期,想請問公司此安排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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