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提問難以用文字描述,請致電下列電話號碼聯絡本會:
深水埗區:2779 7922
旺角區:2781 0983
2. 本會只以「勞聯權益委員會」帳號回應線上勞工法例問題,任何其他私人帳號之回應,本會均概不負責。
3. 網上回應僅供參考,受當事人提供的資訊是否清晰準確而有所影響。
4. 本網查詢眾多,團隊回應需時,敬請耐心等候。緊急查詢請不吝賜電工會,謝謝!

Q.1/2 有薪病假累積是否包含病假期間 ? 及無薪病假解僱

by QuestionL @, Monday, February 25, 2019, 15:25 (2573 天前)

Q1
A 累積有薪病假 10天 (5個月受僱於C.contract)
然後因病需60天病假。

計法A: 無薪病假 = 60- 10 = 50天 ?

還是計法B

無薪病假= 60 - 10 - (因病兩月己額外累積的4天) = 48天 ?


Q2
假如僱主於僱員「無薪病假」期間解僱,并有正當理由(如人手緊張) 是否如ordinance 第九章中屬於違法終止合約?


謝謝。


完整文章:

 此主題 RSS F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