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手術後復工安排
多謝 閣下的查詢。根據《僱傭條例》,有薪病假的累積方法: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至於 閣下手肘傷患(網球手)問題則要自行衡量自身各項因素決定是否訴諸法律去解決,建議仔細諮詢律師的專業意見。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3766 儲先生/邱先生/嚴小姐/陳小姐/何先生聯絡。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