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離職處理
多謝 閣下查詢。按《僱傭條例》,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見《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九章:終止僱傭合約」: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
故此,勞資何一方即時解除僱傭關係而無需通知期的方法,就是給予對方代通知金。
如需進一步協助,請致電「港九勞工社團聯會」權益熱線 2779 7922 (深水埗區:中聯行中心) 或 2779 3766 (深水埗區:朝光中心) / 2781 0983 (旺角中心) 與本會職員聯絡。
以上觀點謹供參考,意見會因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清晰而有所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