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過冷河/同行限制問題
你說的不太合理,因為有案例了,雖然事件發生在20年前,但案中阿昌花費太多心機在此事件上,我認為出事後才處理不太划算。
基於太多公司也開始利用這條款保障公司的(錢途),從而限制員工的(前途),明明保密協議做得好,已經能大大保障公司利益了。
可惜,正正因為近年來太多這條款出沒,我只好正視這問題,預先來求助。
你說的不太合理,因為有案例了,雖然事件發生在20年前,但案中阿昌花費太多心機在此事件上,我認為出事後才處理不太划算。
基於太多公司也開始利用這條款保障公司的(錢途),從而限制員工的(前途),明明保密協議做得好,已經能大大保障公司利益了。
可惜,正正因為近年來太多這條款出沒,我只好正視這問題,預先來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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