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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構成懷孕歧視條例嗎?

by polly @, Wednesday, May 06, 2015, 14:23 (3958 天前)

本人於2014年中開始在該公司工作。工作表現 不過不失 ,2014年末之評積考核得到良好。

於2015年初,我向上司呈交懷孕證明。10天後,上司因本人發出錯誤私密附件電郵, 於沒有發出警告信情況下,多次勸喻本人自動辭職,並一直揚言日後工作量只會更多會更難捱,叫本人想清楚。

本人深知若辭職一定更難找工作,為維持生計,只好繼續於惡劣工作氣氛及大量工作量下工作。

期後本人因工作壓力及懷孕孕吐關係,精神體力下降,每晚失眠及食慾不振。而另一同事因工作調動關係,我仍需接手他工作,工作量有增不減。

接著日子,上司每天電郵不斷追逼我工作進度,令本人應接不暇,於每天9-6工作時間內是根本沒有可能完成。而他對本人的工作上諸多挑剔,我亦曾反映工作量大增及身兼多職,故希望有所調整,但上司沒有任何行動,甚至態度惡劣及表現厭惡,存有偏見,諸多推塘。因此,於工作上間中有失誤,當他責罵後本人亦會盡快補救。

近日被人力資源同事們召見我進房。他們就本人最近之工作表現進行探討,我已表明由於工作量大增而導致工作質素下降,此外由於孕吐令精神變差難集中,食慾不振並見暈,但上司仍繼續說是因本人於工作上安排不當所致。然後問本人究竟認不認為自己工作表現有問題,本人只說明白,當想解釋時,他嚴厲地再問:你只需答係定唔係。
數人環境壓迫下,本人只可含淚說是,根本沒給予本人機會解釋。最後他給予一份警告信,並叫本人簽署。

同日,上司沒有為我安排任何人手,考慮的自身身體狀況情況下,只剩下本人搬動房內所有桌椅。

至現在,本人因身體狀況下滑及壓力情緒問題,已不想繼續留在公司工作,因恐怕會嚴重影響身體,情緒。
因經濟環境下,怕禍及日後家庭及小朋友,只好繼續每天承受沈重工作壓力及不平等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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