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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強制更改上班地點及減薪

by 勞聯權益委員會 ⌂, Monday, May 16, 2016, 09:40 (3585 天前) @ amy

多謝閣下的查詢,公司如任何有工作改變應以務實態度處理,若以藉口、借故等指示工友是不應該的,更改原有合約的入職條件是不合理的做法。公司應以誠意態度向員工商議,讓工友選擇認為合理可行的條件去繼續工作。故此,合約的變更造成為變相解僱,這情況員工要據理力爭。補償的具體資料包括年資、假期等等須按僱傭條例補償。
如需協助可與本會權益幹事查詢,電話2779 3766 蔡先生/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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